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5日讯 银保监会官网今日披露的池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池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显示,盛龙旺时任中国银行池州分行公司业务部主任,对中国银行池州分行违规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直接责任。
2020年10月26日,池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盛龙旺处以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上一篇:格科微毛利率垫底负债存货双高 现金流屡负拟募70亿 下一篇:我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外企加快布局
关键词:,
标 签:
网络游戏板块今跌0.48% 中青旅涨8.33%居首..
紫金财险无锡违法遭罚 利用业务为相关个人谋取利益..
3月6日财经早餐..
交通银行义乌违法遭罚 贷款被挪用置换股东土地出让金..
西藏药业2宗违规收警示函 专利分析报告形成仅用两天..
中油财务违法遭罚30万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