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8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发布晋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泽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晋城分行”)存在信贷管理服务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晋城银保监分局对其责令改正,罚款二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全文:
上一篇:德华安顾人寿德州中支违法编制虚假报表 原总经理遭罚 下一篇:交通银行私人银行部违法遭罚 代理销售业务管理越红线
关键词:,
标 签:
网络游戏板块今跌0.48% 中青旅涨8.33%居首..
3月6日财经早餐..
中油财务违法遭罚30万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管..
西藏药业2宗违规收警示函 专利分析报告形成仅用两天..
紫金财险无锡违法遭罚 利用业务为相关个人谋取利益..
交通银行义乌违法遭罚 贷款被挪用置换股东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