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倍特力电池有限公司销售虚假生产日期的电池案》(深市监华处罚〔2022〕大浪38号)显示,深圳市倍特力电池有限公司存在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6895.5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日期为2022年3月3日。
官网显示,深圳市倍特力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6日,简称深圳倍特力。倍特力是一家集锂电池、镍电池、PACK电池及户外储能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电池制造企业。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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